反传销约定
《反传销约定》
【特别提示】涌市共享(“简称我们”)非常重视会员的商务安全和人身安全保护。涌市共享平台是一个合法、守法的平台,平台对每一位会员负责,给每一位会员营造一个合法守法、安全经商的良好环境。您在准备注册使用我们平台之前,请您务必彻底理解我们《反传销约定》的各项条款。因为传销是我国法律法规所禁止的,鉴于目前我国在反传销方面的法规还不够完善,很多新的电商模式与现行反传销法律法规的界限不是十分明显,为了规避法律风险,让我们的每一位会员都不会触碰法律红线,我们制定了国内电商平台几乎都没有的《反传销约定》制度,希望通过《反传销约定》向您说明我们坚定不移的反传销决心,也请您与我们一道,将涌市共享平台共同打造成合法守法、可持续发展的健康商务平台。
当您按照注册页面提示填写信息、阅读并同意协议且完成全部注册程序后,即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了《反传销约定》的全部内容,您今后与本平台有关的一切相关活动将受《反传销约定》条款的约束。如您超越平台规则发生一切与传销有关的行为,均由您自己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与本平台无关。
在阅读协议的过程中,您如果不同意本约定,您应立即停止注册程序。
反传销约定正文
涌市共享平台与所有注册会员约定(以下简称:我们约定)如下反传销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我们约定知晓:任何传销活动都是触犯刑法的,其行为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国家严厉打击,本平台严格禁止;
二、我们约定知晓:《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我们约定知晓:《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对传销的定义:“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其组织内部参与传销活动人员在30人以上且层级在3级以上的,应当对组织者、领导者追究刑事责任。”
四、我们约定知晓: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五、我们约定:涌市共享平台接受国家相关职能部门监管,接受上述有关传销反面的法律法规的约束,开展合法的商务经营活动;
六、我们约定:涌市共享平台会员接受上述法律法规和平台规则的约束,开展合法的商务经营活动;
七、我们约定商务活动中知道并远离传销活动一般具有的这三个特征:
入门费,不以认购商品或交纳费用取得加入资格;
拉人头,不以发展他人成为自己的下线达成传销金字塔为形式;
团队计酬,不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数量或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报酬。
八、我们约定珍惜平台,合法消费和经营,努力争取自己合法的最大利益。认清传销活动的本质和危害,自觉抵制各种诱惑,远离传销陷阱,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
九、我们约定,所有经营和消费活动,实事求是,不夸大其词,不欺骗顾客、朋友,
维护社会诚信道德体系;
十、我们约定在涌市共享平台上的所有活动都应遵守平台规则。如果有违反平台规则
而发生的法律风险,自行承担。